圖說:漢民設立漢慈基金會守護家庭失能的孩子,並捐款成立葉慈公益信託,確保公益永續。圖為漢民創辦人黃民奇(Wa-People資料照)。
漢民科技26日發布新聞稿,強調該公司股東捐贈成立之公益信託葉慈社福基金,目的純粹是為了回饋社會。目前葉慈社福基金已執行之現金超過40%,金額達2,100萬元,並無增購企業持股,因此沒有控股的疑慮。漢民強調,透過股票捐贈及股利增加,可擴大投入公益事業,並使公益活動得以永續。
篤信「利他是存在的價值」,漢民科技長期思考如何回饋社會,如何才能永續,是他們不斷琢磨的課題。漢民發現,比爾蓋茲基金會之上,就有一個信託基金機制進行管理,其最大的資產就是股票。巴菲特至今仍分年捐贈蓋茲基金會股票,透過孳息,將資金投入基金會,在全世界幫助消除小兒麻痺等公益事業,做了非常巨大的貢獻。
漢民表示,該公司研究了世界潮流,認為這的確是一個好制度,因此循政府法規,成立公益信託葉慈社福基金,以及漢慈基金會。
針對立法委員質疑,既有漢慈基金會,為何還要成立葉慈公益信託,漢民表示,2008年金融風暴,社會上許多人失業,漢民希望幫助失能家庭,於是在2009年設立漢慈基金會,每年編列約1300萬元,從不對外募款,捐款來源皆為公司或股東個人的捐贈。至今已近十年。針對每一個失能家庭,漢慈設立了五年計劃,從學生的課後輔導,接續有律師、財務規劃師志工對家庭的深入扶助,成功扭轉許多失能家庭。更高興的是看到輔導的孩童,近年來陸續考上交通大學等國立大學,讓漢民創辦人黃民奇倍感欣慰。只是多年來,漢民說他們只想做該做的事,低著頭做,不願多說。漢慈是負責兒童與失能家庭的輔導,其他的公益事業的投入,則非漢慈的專業。所以,成立葉慈公益信託,就是為了擴大回饋社會。
漢民澄清媒體失真報導,強調葉慈公益信託基金的申請與核准完全合法,並無退回的情事。公司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與股東對於個人所得稅一向極其合法,並已完成所有稅款的繳納。此外,漢民強調,捐款人一旦捐款給公益信託基金,從此就都是屬於社會,一毛錢也拿不回來,賺的錢不會再回到捐贈人手上。
捐贈人因為有偏好的慈善項目,保留在信託運作的某種程度影響力,可以增加效能。舉例來說,蓋茲的基金會有了比爾蓋茲全力的投入,成效卓著,因此不應限制捐款人投入社會公益慈善的工作。相對地,漢民表示,如果公益信託不執行,在一定的條件下徵稅,他們也會支持。
「課稅也好,不課稅也好,只是錢撥到政府手中或是公益信託裡」,漢民強調,把公益信託當作是一個避稅工具,其實是一種誤解。政府要課公益信託稅,對於漢民而言,也只是把信託基金要服務大眾的錢,少一點去做公益,多一點撥入政府的國庫運用而已。
所以,一旦資產撥入公益信託,早已跟企業家的稅扯不上關係了。漢民呼籲,社會應該多一點正向思考看待公益信託,如何吸引更多企業家,願意在找到對的題目與方向後,對人類作出貢獻,才能彰顯信託的價值。
問:請問公益信託葉慈社會福利基金是否一開始先捐贈價值逾60億之股票,遭衛福部拒絕後,復先以新台幣5000萬元成立後,再捐贈價值逾60億之股票?
答:這並非實情。葉慈公益信託成立時就決定以新台幣5000萬元(因為已有捐贈標的及計劃)做為捐贈初始基金,經受託人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送件後,由衛福部核准成立。後再接受捐贈人捐贈股票予葉慈。而捐贈人在捐贈股票予公益信託時,已先送相關文件予國稅局,申請贈與稅免納證明書後,通知國泰世華銀行辦理股票過戶相關程序,而後提供財務報表及相關文件轉交衛福部備查。並無媒體報導所說:先以捐贈股票被衛福部拒絕成立之情事。葉慈公益信託目前進行的計畫金額係長期資助,金額不小,為能讓公益信託永續經營,除接受現金捐贈以外,股票亦會有孳息可做公益使用,發揮公益信託最大功效。
問:報導中表示,公益信託運作契約規定,遵照監察人的指示進行。立委不認同?
答:葉慈公益信託2017年上半年成立,信託契約完全按照政府擬定之公益信託契約公共建議版本撰寫,然於2017年8月該版本進行修正,並非是針對此葉慈公益信託,受託單位國泰世華仍在研擬修正的版本,因此,待受託機關通知後即行修正。
問:為何不捐現金,捐股票會被視為控股?
答:西方社會的企業家在事業成功之後,都希望能回饋社會,推動公益事業。這裡所謂的「公益事業」,是希望公益工作不會只是一個短暫的煙火,而是具有延續性,或有機會因為長時間的努力,徹底扭轉或改變社會弱勢長久面臨的問題。再者,捐款人不將手中資產留給子女而投入公益事業,期待他們想做的公益工作可長可久,不會因為創辦人的凋零或缺乏捐款人而無法繼續。
問:葉慈信託目前執行的情形?
答:信託基金投入的捐贈現金是5000萬,其餘是股票。成立一年多,已執行的公益捐款規模已達2100萬,超過了40%。今年將收到2500萬元的股利,將再擴大對公益捐款的執行。